本文目錄
- 分公司和公司營業執照的區別?
- 營業執照為什么有兩張?
- 兩個工廠共用一個營業執照犯法嗎?
- 一個企業證件可以用幾家公司?
- 分公司有營業執照嗎?
- 一個店辦兩個營業執照有影響嗎?
- 總公司把我的分公司營業執照拿回去怎么辦?
分公司和公司營業執照的區別?
公司是具有完全法律地位的法人主體,而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機構,只具有經營資格,對外不具備完全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不具有企業法人地位。
即分公司不能代表公司簽訂合同,承擔債權債務;分公司的人財務管理都歸公司管理,只是按照公司指令,從事授權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即可。
營業執照為什么有兩張?
營業執照之所以有倆張(一張正本,一張副本),主要原因就是:正本需要懸掛在營業場所的墻上面,而副本則用于辦理企業各項事務的,便于攜帶。營業執照正副本法律效力相同。營業執照包括企業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兩個工廠共用一個營業執照犯法嗎?
是可以的,工商登記制度允許“一址多照”。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前,注冊登記規定對于場所的要求較為嚴格,且通常一個具體地址僅能登記為一家市場主體的住所,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后,企業對注冊登記的住所條件也將有所放寬,在新版營業執照上“一址多照”就是一個突出單位的體現,從而更有效地釋放了場地資源、降低了成本,促進了現代服務業等產業發展。
一個企業證件可以用幾家公司?
1、一個營業執照只能用做一個企業認證。一個營業執照對應一個支付寶。
2、營業執照是登記注冊機關代表國家核發給公司準許其營業的憑證。根據《公司法》第七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4、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5、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公司從事營業活動必須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公司從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就取得了合法經營權,并才享有從事經營活動的權利。
7、公司應當在營業執照載明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如果違反營業執照上登記注冊的內容從事經營活動,則構成行政違法,要受到相應的處罰,但這并不一定影響公司所簽合同的效力。
8、所以通俗的來講,營業執照是法人的出生證、身份證。
分公司有營業執照嗎?
分公司需要辦理營業執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可知。具體內容為:第四十八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第四十六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第四十七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還有刻章備案、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報道。獨立核算的分公司還可以開分支機構基本戶。
一個店辦兩個營業執照有影響嗎?
是可以的。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于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
總公司把我的分公司營業執照拿回去怎么辦?
要弄清楚總公司收回營業執照的目的和用途,這個不要擔心,沒有什么事情的。
1、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總公司有權決定分公司的存續。
2、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14)第四十九條規定,公司決定撤銷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辦理分公司注冊登記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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