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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義務是什么?
按照收入會計準則第九條第二款:履約義務,是指合同中企業向客戶轉讓可明確區分商品的承諾。履約義務既包括合同中明確的承諾,也包括由于企業已公開宣布的政策、特定聲明或以往的習慣做法等導致合同訂立時客戶合理預期企業將履行的承諾。企業為履行合同而應開展的初始活動,通常不構成履約義務,除非該活動向客戶轉讓了承諾的商品。
履約義務這個詞很抽象,你就把他理解為你要向客戶賣什么?是某個具體的商品還是某個具體的服務。這些商品或者服務最有可能已經在合同條款中非常清晰地列明,白紙黑字寫的。
什么是履約履約義務?
履約義務,是指合同中企業向客戶轉讓可明確區分商品的承諾。
下列情況下,企業應當將向客戶轉讓商品的承諾作為單項履約義務:一是企業向客戶轉讓可明確區分商品(或者商品的組合)的承諾。二是企業向客戶轉讓一系列實質相同且轉讓模式相同的、可明確區分商品的承諾。
合同開始日,企業應當對合同進行評估,識別該合同所包含的各單項履約義務,并確定各單項履約義務是在某一時段內履行,還是在某一時點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單項履約義務時分別確認收入。
如何識別銷售合同的單項履約義務?
屬于某一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
1、客戶在企業履約的同時即取得并消耗企業履約所帶來的經濟利益;
2、客戶能夠控制企業履約過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業履約過程中所產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該企業在整個合同期間內有權就累計至今已完成的履約部分收取款項。
屬于某一時點內履行履約義務
1、企業就該商品享有現時收款權利,即客戶就該商品負有現時付款義務;
2、企業已將該商品的法定所有權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擁有該商品的法定所有權;
3、企業已將該商品實物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占有該商品,并取得控制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關于識別履約義務的說法?
企業向客戶轉讓可明確區分商品的承諾,客戶能夠從該商品本身或從該商品與其他易于獲得資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企業向客戶轉讓該商品的承諾與合同中其他承諾可單獨區分。
結論:
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可明確區分履約義務;
不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不可明確區分履約義務。
企業向客戶轉讓一系列實質相同且轉讓模式相同的、可明確區分商品的承諾,如:提供保潔服務、酒店管理服務等。企業為履行合同而應開展的初始活動,通常不構成履約義務,除非該活動向客戶轉讓了承諾的商品。
識別履約義務的情況有企業向客戶轉讓可明確區分商品(或者商品或服務的組合)的承諾;企業向客戶轉讓一系列實質相同且轉讓模式相同的、可明確區分商品的承諾。
履約義務是指合同中企業向客戶轉讓可明確區分商品的承諾。
履約義務既包括合同中明確的承諾,也包括由于企業已公開宣布的政策、特定聲明或以往的習慣做法等導致合同訂立時客戶合理預期企業將履行的承諾。
識別履約義務的總原則是合同開始日,企業應當對合同進行評估,識別該合同所包含的各單項履約義務,并確定各單項履約義務是在某一時段內履行,還是在某一時點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單項履約義務時分別確認收入。
保險費構成單項履約義務嗎?
不構成,單項履約義務是企業向客戶轉讓可明確區分商品(或者商品或服務的組合)的承諾或者企業向客戶轉讓一系列實質相同且轉讓模式相同的、可明確區分商品的承諾。單項履約義務包括:
1、企業向客戶轉讓可明確區分商品或服務;
2、企業向客戶轉讓一系列實質相同且轉讓模式相同的、可明確區分商品的承諾。
免費的售后咨詢服務是不是單項履約義務?
免費的售后咨詢服務是單項履約義務。免費的售后咨詢服務,是從事銷售活動的經營者,向消費者承諾的一項履行約定的服務。是經營者對消費者作出的售后承諾,承諾對出售的商品實行免費的售后咨詢服務,屬于經營者對消費者單項履約服務,不是經營者與消費者雙向的履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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