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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企業職工以前的集資存款如何償還?
企業破產后應首先償付員工工資,包括拖欠的,然后清償稅款,再后是銀行貸款和其它欠款,你的集資款應屬此類,這是企業清償上述款項后才支付的,你與其它債權人按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如果剩余部分不足或為零甚至于是負數,就只能說是你的不幸了。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企業重組、兼并與收購、破產的本質區別是什么?
企業重組、破產、兼并和收購的差異很大,發生的原因、實施主體和方式在本質上有差異,企業重組是企業自己改造自己,兼并和收購是企業對其他企業進行的整合,破產是因資不抵債,通過法律程序以企業的資產償還債務等。企業重組、破產、兼并和收購的概念如下:
企業重組,是對企業的資金、資產、勞動力、技術、管理等要素進行重新配置,構建新的生產經營模式,使企業在變化中保持競爭優勢的過程。企業重組貫穿于企業發展的每一個階段。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以此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并購的內涵非常廣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購(Acquisition)。兼并 —又稱吸收合并,即兩種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體。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并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購 — 指一家企業用現金或者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者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的全部資產或者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與并購意義相關的另一個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成為一個新的企業,合并完成后,多個法人變成一個法人。
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法律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受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破產多數情況下都指一種公司行為和經濟行為。但人們有時也習慣把個人或者公司停止繼續經營亦叫做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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