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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和標志有區別嗎?
商標一般是指一個企業的名字或者產品的名字,而logo就是用簡單有意思形象的圖形來表示公司或者產品,或者說是一個產品或公司的標志?! ogo是標志的意思,并不一定是商品標志 也可以是組織標志、徽章、個人標志等等,總之,logo的范圍比商標大多了,閑置的商標轉讓了還可以賺錢。從法律上講Logo與商標又具有很大的區別
1、權利的取得不同 Logo作為美術作品不用注冊登記,創作完成即自動獲得著作權,而商標必須經過國家相應機關注冊才能取得商標權?! ?/p>
2、權利歸屬不同 logo的設計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個人,普通公司都要委托設計者來設計logo,那么Logo作為委托作品,其著作權的歸屬有兩種情況,約定歸委托人所有,或者沒有約定,那么就歸設計者所有,而商標只屬于商標權人所有,這是知識產權范疇?! ?/p>
3、保護的法律不同 logo受《著作權法》保護,商標受《商標法》保護。Logo可以注冊為商標,那么這個商標logo和同時受《著作權法》和《商標法》保護,這意味著logo和商標受保護范圍是不同的,logo的保護范圍不如商標廣。如果被侵權受保護的力度也不同,當然對商標的保護力度比著作權大。這里還將引發其他一個問題,如果logo的著作權屬于設計者,那么如果logo被侵權,實際損害了logo所有人的利益,但是只有設計者才有權起訴。而商標所有權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侵權?! ?/p>
4、受保護的期限不同 logo作為美術作品受保護的期限一般是50年,而商標可以無限期的續展,受保護的時間是無限的。
商標與品牌是什么關系?
兩者概念是不相同的。商標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是馳名商標,將會獲得跨類別的商標專用權法律保護。
品牌的話,著名營銷專家菲利普·科特勒博士給予品牌的定義是:品牌是一個名稱、名詞、符號或設計,或者是它們的組合,其目的是識別某個銷售者或某群銷售者的產品或勞務,并使之同競爭對手的產品和勞務區別開來。這個定義已為學界和產業界廣為接受。
根據科特勒博士給予“品牌”的定義,其符號性的識別標記,指的就是“商標”。而品牌所涵蓋的領域,則會超越商標,它還包括商譽、產品、企業文化以及整體營運的管理。因此,可以說品牌是源于商標的,而又升華超越商標;品牌不單包括“名稱”“徽標”,還擴及系列的平面視覺體系,甚至立體視覺體系。但一般常將其窄化為在人的意識中圍繞在產品或服務的系列意識與預期,成為一種抽象的形象標志。甚至將品牌與特定商標劃上等號。
品牌從獨占性的商業符號,也就是商標誕生,然后,這一符號需要被消費者所認知,并共同賦予內容,才能形成品牌。
由此可見,商標品牌兩者概念肯定不相同的,商標最大的特點是商標是法定概念具有獨占性,其該獨占性是通過法律保證的;品牌是一種市場的概念,品牌可以包括:名稱、術語、標記、符號或者圖案等。
請問商標名稱和商標圖案是否可以分開使用,而且同時受保護?
可以分開使用,如果已分開注冊是受法律保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一條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按照法律規定,商標如果包含圖形和文字應該作為整體來使用,如果需要分開使用可以將文字和圖形分開注冊,這樣即使合在一起使用也沒問題。但現實中不規范使用注冊商標的情況很多,如果工商機關不查處,分開使用問題應該也不大,但想要全面的保護自己的商標專用權,建議分開注冊,這樣使用起來也更方便。
LOGO是什么牌子?
logo不是什么牌子的,LOGO是徽標或者商標的外語縮寫,是LOGOtype的縮寫,起到對徽標擁有公司的識別和推廣的作用,通過形象的徽標可以讓消費者記住公司主體和品牌文化。
另外,LOGO還是一種早期的計算機編程語言,也是一種與自然語言非常接近的編程語言,它通過“繪圖”的方式來學習編程,對初學者特別是兒童進行寓教于樂的教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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