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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司的基本賬戶和一般賬戶要怎么用才能合理避稅?
合理避稅與公司賬戶無關,合理避稅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來達到納稅人減少繳納稅款的經濟行為,想用賬戶操作的屬于偷稅、漏稅。
(1)基本存款賬戶是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主辦賬戶,經營活動的日常資金收付以及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均可通過該賬戶辦理。
(2)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3)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是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前提。按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一家單位只能選擇一家銀行申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1)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
(2)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該賬戶開立數量沒有限制。
(3)一般存款賬戶自正式開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方可辦理付款業務,但因借款轉存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除外。
餐飲業,怎么合理的避稅?
建議1:餐館、飯店等餐飲企業銷售外賣食品,不屬于銷售貨物,不用按照17%繳納增值稅。這是一個避稅的方式。
建議2:根據納稅人的不同類別,一般納稅人按照餐飲服務以6%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餐飲服務以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餐飲業店鋪可以做成小規模納稅人的,是一個合理避稅方式。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公司賬戶進賬了,對方不需要發票,如何做賬合理避稅?
非請自來。
對方不需要發票,基本上也難以通過做賬來合理避稅,可能更多的是心存僥幸,打打擦邊球。
對此事項,說實在的,我也想知道怎么做賬合理避稅,汗。我們知道,即使是對方不需要發票,銷售方也需要按正常收入申報納稅,連這個都做不到的,討論也沒有什么意義了,對吧。
就是因為公司的賬戶有款項進賬,才會有此煩憂事,如果收入款項沒有進公司賬戶,估計直接“合理避稅”,簡單粗暴可能是最有效的,呵呵!
有句俗話,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銷售業務收款而未開具增值稅發票,出于某種考慮,最常用的招數就是將該業務記入負債類科目,即記入“其他應付款”長期掛賬。站在稅法角度來看,由于沒有開具發票,在增值稅上相關的納稅義務沒有發生,無須計算銷項稅額;站在財務角度來說,沒有確認收入,納稅周期內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都不用計繳。
或許,這種操作不算什么秘密。也可能是在短期內“合理避稅”,長久來看,“其他應付款”長期掛賬,也是難逃“法眼”?,F行稅務監管越來越嚴,處理不當可能適得其反,將會得不償失。
按我個人看法,躲躲初一還行,要想躲過十五,還是別想太多。什么意思?如何類似業務金額不大,根本沒有必要想太多,該申報就申報;如果是大額的交易,還得想方設法“圓謊”,萬一哪天沒兜住,事就大了。補稅不說,還可能會被處罰……這是很正常的,不是嗎?
所以,如果對自己的財稅能力有信力,能不斷的掩飾,可以參考上述,只是參考哦;相反,別想通過詢問別人得到完美的方法。
我都說了些什么……大概就是這樣,我先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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