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
- 我想成立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有什么條件嗎?
- 開一個會計事務所需要什么條件?
- 自己開辦會計師事務所需要什么條件?
- 成立審計事務所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 成立一個會計審計事務所需要什么資質?
- 律師事務所成立條件?
- 律師事務所成立需要什么條件?
我想成立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有什么條件嗎?
一、會計師事務所設立條件及其他要求
(一)根據《辦法》第七條規定,設立合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書面合伙協議;
3、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二)根據《辦法》第八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5名以上的股東;
2、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
3、有不少于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
4、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6、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三)根據《辦法》第九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證書;
2、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
3、成為合伙人或者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4、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后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下列審計業務的經歷,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歷不少于3年: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5、成為合伙人或者股東前1年內沒有因采取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而被省級財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準或者撤銷會計師事務所的決定。
(四)根據《辦法》第十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設立主任會計師
二、設立會計師事務所,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者應當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組織機構和業務場所;
(三)會計師事務所章程,有合伙協議的并應報送合伙協議;
(四)注冊會計師名單、簡歷及有關證明文件;
(五)會計師事務所主要負責人、合伙人的姓名、簡歷及有關證明文件;
(六)負有限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出資證明;
(七)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開一個會計事務所需要什么條件?
一、會計師事務所設立條件及其他要求
(一)根據《辦法》第七條規定,設立合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書面合伙協議;
3、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二)根據《辦法》第八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5名以上的股東;
2、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
3、有不少于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
4、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6、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自己開辦會計師事務所需要什么條件?
根據財政部令第24號《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已經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條 設立合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二)有書面合伙協議;
(三)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四)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第八條 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名以上的股東;
(二)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
(三)有不少于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
(四)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五)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成立審計事務所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書面合伙協議; 3、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審計事務所,是依法由社會組織成立的,從事社會審計工作的組織機構。審計事務所是依法獨立承辦審計查證和咨詢服務業務的事業單位。審計事務所向社會實行有償服務,自收自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依法納稅。
根據審計署《關于社會審計工作的規定》的規定,成立審計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5個條件:
(一)章程;
(二)辦公場所;
(三)符合要求的自有資金;
(四)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審計師以上資格的執業審計師;
(五)法定代表人。根據以上規定,審計事務所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
成立一個會計審計事務所需要什么資質?
一、會計師事務所設立條件
?。ㄒ唬┰O立合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書面合伙協議;
3、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ǘ┰O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5名以上的股東;
2、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
3、有不少于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
4、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6、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ㄈ?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證書(以下簡稱“注冊會計師證書”);
2、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
3、成為合伙人或者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4、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后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下列審計業務的經歷,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歷不少于3年:
?。?)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5、成為合伙人或者股東前1年內沒有因采取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而被省級財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準或者撤銷會計師事務所的決定。
?。ㄋ模?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設立主任會計師。
合伙會計師事務所的主任會計師由執行會計師事務所事務的合伙人擔任。
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的主任會計師由法定代表人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擔任。
?。ㄎ澹?注冊會計師在成為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股東之前,應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辦理完從原會計師事務所轉出的手續。若為原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者股東,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合伙協議或者章程辦理完退伙或者股權轉讓手續。
?。?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未經同意,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使用包含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字號的名稱。
?。ㄆ撸?設立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由全體合伙人或者全體股東提出申請,由擬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批準。
二、 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向省級財政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O立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表(附表1);
?。ǘ嫀熓聞账匣锶嘶蛘吖蓶|情況匯總表(附表2);
?。ㄈ┳詴嫀熐闆r匯總表(附表3);
?。ㄋ模┕ど绦姓芾聿块T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ㄎ澹┤w合伙人或者全體股東現所在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為其出具的從事本辦法“事務所設立條件”第(三)項第4款規定的審計業務情況的證明、已轉出原會計師事務所證明,若合伙人或者股東為原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者股東的,還應提交退伙或者股權轉讓證明(退伙或股東會協議、股權轉讓協議書)。
?。嫀熓聞账詴嫀煹淖詴嫀熥C書復印件(包括合伙人、股東);
?。ㄆ撸婧匣飬f議或者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ò耍┺k公場所的產權或者使用權的有效證明復印件。
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還應當提交驗資證明。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設會計師事務所的,還應當提交合并協議或者分立協議。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三、 經省級財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四、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股東應當自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完工商登記手續之日起60日內辦理完轉入該會計師事務所的手續。
注冊會計師在未辦理完轉入手續以前,不得在新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五、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設會計師事務所,按照本辦法設立會計師事務所有關規定辦理。
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的設立(2)
一、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設立分所的條件
?。ㄒ唬嫀熓聞账暾堅O立分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2、注冊會計師數量(不包括擬到分所執業的注冊會計師)不低于50名;
3、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上年末的凈資產和職業風險基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 萬元,合伙會計師事務所上年末的凈資產和職業風險基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萬元;
4、申請設立分所前3年內該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已設立的分所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設的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設立分所的,其成立時間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會計
師事務所的成立時間為準。
?。ǘ嫀熓聞账O立的分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分所負責人為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股東;
2、至少有5名注冊會計師(含分所負責人);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分所的名稱應當采用“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分所所在行政區劃名+分所”的形式。
二、申請材料
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設立分所,應當向擬設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分所的申請表(附表5);
2、會計師事務所全體合伙人或者股東會作出的設立分所的決議;
3、注冊會計師情況匯總表(附表3);
4、會計師事務所上年度資產負債表;
5、會計師事務所擬設立的分所注冊會計師的注冊會計師證書復印件;
6、會計師事務所對分所的管理辦法;
7、分所辦公場所的產權或者使用權的有效證明復印件。
合并后的會計師事務所于合并當年提出設立分所的,不需要提交會計師事務所上年度資產負債表,但應當提交合并協議和合并基準日的資產負債表。
三、跨省級行政區劃設立分所的,分所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應當就設立該分所的會計師事務所是否符合辦法規定的設立分所條件,征求該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的意見。該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應當在10日內回復意見。
會計師事務所設立的分所經省級財政部門批準后,應當依法辦理分所辦理分所工商登記手續。
會計師事務所跨省級行政區劃遷移辦公場所(3)
一、申請條件
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跨省級行政區劃遷移辦公場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法定設立條件;
2、申請遷移時未正在接受財政部或省級財政部門檢查,或者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或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調查。
二、 會計師事務所跨省級行政區劃遷移辦公場所,應當向遷入地省級財政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會計師事務所跨省級行政區劃遷移申請表(附表9);
2、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者股東情況匯總表(附表2);
3、注冊會計師情況匯總表(附表3);
4、書面合伙協議或者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5、全體合伙人或者股東的注冊會計師證書復印件;
6、遷入地辦公場所的產權或者使用權的有效證明復印件;
7、全體合伙人或者股東會作出的遷移辦公場所決議。
遷移同時需要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的,還應當提交遷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三、遷入地的省級財政部門應當就該會計師事務所是否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征求遷出地的省級財政部門的意見。遷出地的省級財政部門應當在10日內回復意見。
四、經批準跨省級行政區劃遷移辦公場所的會計師事務所設有分所的,應當向其分所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備案,并交回原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證書。省級財政部門應當為其換發新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證書。
律師事務所成立條件?
律師事務所設立條件具體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律師事務所成立需要什么條件?
開律師事務所的,所需要的條件要根據所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是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還是個人律師事務所而定,具體的條件要求可見《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六條 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師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且在申請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
(四)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數額的資產。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七條 設立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書面合伙協議;
(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為設立人;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四)有人民幣三十萬元以上的資產。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八條 設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書面合伙協議;
(二)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為設立人;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四)有人民幣一千萬元以上的資產。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九條 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二)有人民幣十萬元以上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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