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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伙人擁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潤,合伙人即為公司主人或股東的組織形式。其主要特點是:合伙人共享企業經營所得,并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無限責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經營,其他合伙人僅出資并自負盈虧;合伙人的組成規??纱罂尚?。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伙人擁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潤的企業。合伙人為公司主人或股東。其主要特點是:合伙人享有企業經營所得并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經營,其他合伙人僅出資并自負盈虧;合伙人的組成規??纱罂尚?/p>
機制優點
合伙制因具有獨特的較為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曾被認為是投資銀行最理想的體制。 在投行中,合伙人制度的機制優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所有者和經營者的物質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在有限合伙制投資銀行中,有限合伙人提供大約99%的資金,分享約80%的收益;而普通合伙人則享有管理費、利潤分配等經濟利益。管理費一般以普通合伙人所管理資產總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大約3%左右。而利潤分配中,普通合伙人以1%的資本最多可獲得20%的投資收益分配。
2、除了經濟利益提供的物質激勵外,有限合伙制對普通合伙人還有很強的精神激勵,即權力與地位激勵。
3、有限合伙制由于經營者同時也是企業所有者,并且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在經營活動中能夠自我約束控制風險,并容易獲得客戶的信任;同時,由于出色的業務骨干具有被吸收為新合伙人的機會,合伙制可以激勵員工進取和對公司保持忠誠,并推動企業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4、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也充分體現了激勵與約束對等的原則。
合伙人制度的發展?
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伙人擁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潤的企業。合伙人為公司主人或股東。其主要特點是:合伙人享有企業經營所得并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經營,其他合伙人僅出資并自負盈虧;合伙人的組成規??纱罂尚?。
海底撈股權激勵方案與合伙人制度?
雇傭制度下,經理人容易出現短期行為,股東與經理人會出現信息不對稱,經理人損害股東利益的事件經常發生。
合伙人時代的到來,減少了短期行為,合伙人們更注重企業的長期發展,基于增量獲取企業發展收益。
正所謂:企業無難事,只要合伙制!
今天我們一起來探討一下海底撈運用的合伙人模式下的企業運營與發展,通過借鑒來幫助更多的合伙企業有序經營,實現盈利。
海底撈對客戶服務追求極致:
1、核心理念是服務高于一切;
2、只要客戶有需求,海底撈就做;
3、主動發現客戶需求,只有你想不到,沒有海底撈做不到;
4、客戶形成很多極致服務的段子廣泛傳播,進一步增強品牌美譽度。
任何公司只有以客戶的利益為出發點,站在客戶的角度才能更好的思考企業的發展方向,調整企業戰略布局,順應市場,發揮更大的價值。
海底撈對員工服務就是將員工當家人:
1、認為企業只有服務好你的員工,員工才會服務好你的客戶;
2、員工總體薪酬水平中上,且有完善的晉升機制;
3、海底撈為員工租的宿舍都是豪華配置,讓員工過體面的生活,光住宿費用一個門店一年就花掉50萬元;
4、海底撈的很多員工都是老鄉、朋友、親戚、家人介紹的;
5、給干部和優秀員工父母寄錢,贏得家人認可;
6、讓員工對企業有歸屬感和認同感,真正快樂工作,員工才會向顧客傳遞企業的價值理念;
7、店長的考核只有三項定性指標:一是顧客滿意度,二是員工積極性,三是干部培養;
8、出資千萬在四川建寄宿學校,讓員工孩子免費上學;每年撥付100萬元,用于員工和直系親屬重大疾病。
海底撈的底層邏輯很簡單,就是讓員工做好服務,讓客戶滿意,打造服務品牌。每個餐飲企業幾乎都有這樣的理念,但真正做到極致的,只有海底撈,去海底撈體驗過幾次就會發現,他們員工的服務不是培訓出來的,而是從心底自發出來的。他們究竟是依靠什么樣的機制,才能在全體員工中讓這一理念得到真正貫徹呢,這才是他的秘訣。
再嚴苛的培訓和考核推動,都不如利益的牽引力。其實,海底撈正是通過股權激勵的頂層設計,將全體員工的思想和行為牽引到自己希望的方向上來。
海底撈實行的是孵化式門店合伙制,其內部將門店分為A、B、C類,A類門店店長有資格成為股權激勵對象,有兩個選擇,不可更改:
一是獲得所在門店利潤的2.8%;
二是獲得所在門店利潤的0.4%,但同時獲得開辟家族店群的資格,即可以培養20個徒弟,徒弟考核合格后成為店長,其門店利潤的3.1%歸師傅。一旦徒弟的門店也成為A類,則徒弟也有兩個選擇,如果繼續選擇開辟家族店群,那他可獲得徒孫門店的利潤的1.5%。
假設一個A類店長培養20個徒弟,20個徒弟又培養了400個徒孫,那師傅可獲得每個徒弟門店3.1%的利潤,20個徒弟合計相當于一家門店62%的利潤;同時還可獲得每個徒孫門店1.5%的利潤,400個徒孫合計相當于一家門店600%的利潤;綜上,他可以得到相當于一家門店662%的利潤,即相當于6.62家門店的總利潤!
對老板來說,是不是這樣的激勵成本很高呢?我們看一家這樣的門店,店長自己提取0.4%,店長的師傅提取3.1%,店長師傅的師傅提取1.5%,合計提取僅為5%。也就是老板只拿出每家店利潤的5%,就讓每個員工看到了一家店662%的利潤!有本事,每個店長都拿走6.62家店的利潤,老板只會賺得更多!
在這種股權激勵的利益牽引下,每個員工都會向著老板希望的方向努力:
1、每個員工都會想方設法成為店長;
2、每個店長都會想方設法將自己的店打造成A類店;
3、每個店長都會想方設法培養20個徒弟,并幫助徒弟把店也搞成A類店,同時自己的店還保持為A類店;
4、每個店長都會想方設法引導徒弟再去培養徒弟開店……
當然,海底撈還設計了科學的行權約束機制及退出機制,確保員工與企業的利益是一致的,保持企業和人才梯隊良性發展。方法是可以復制的,關鍵是老板舍得分出利益、敢于投入成本、重視人才培養、懂得股權激勵、順應人性特點的格局和魄力,這才是海底撈的底層邏輯。
合伙人制度和股份制度有什么區別?
合伙人制度下的合伙企業,通常是一種合伙人各自按出資額多少分享權利承擔義務的制度。
而股份公司是將公司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由公司內部或其他人認購成為股東后,按持股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股份公司上市,股份可以在市場公開交易,法律對上市股份公司諸如信息披露等要求更嚴格。
合伙制及合伙人的含義?
合伙制經營模式是一種重要的激勵機制
合伙人有兩種含義,一種是法律意義上的合伙人,一種是管理意義上合伙人。屬于“法律概念合伙人”,包括創始合伙人及業務合伙人,也是企業的股東。
而目前在我們所講的合伙機制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合伙人。從管理的角度來講,合伙人也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指合伙人的管理機制,另一種是“平臺+阿米巴+合伙制”相結合,也是與業務模式緊密相關的合伙人機制,更是一種商業模式創新,是形成獨特業務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
合伙制經營模式是一種重要的激勵機制,其本質上是希望綜合考慮多種不同生產要素,讓不同生產要素的利益主體都擁有所有權。在“人人成為經營者,人人分享經營性收益”的理念下,通過阿米巴經營模式, 把核心人才發展成為執行股東,即經理人+股東(有的巴大股東)最大限度發揮人才財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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