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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農村合作社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1、性質不同
農民合作社是一種互助組織,為了在生產活動中,將生產資料統一采購、管理、施用,以起到降低采購價格的作用,而且其生產的農產品可以全部免稅出售(交易)。超出自有農產品數量才進行繳稅。
而有限公司是一個贏利性組織,其目的就是贏利,在商品采購、銷售過程中要按照稅務制度依法繳稅,一些農業有限公司也有相應稅務免除或者折扣,但以繳稅為主。
2、成員基數不同
農民合作社一般超過5戶農民就可以申請成立,成員可以是幾百戶。相當于沒有成員上限。但是,如果有企業加入,企業成員不得超過總成員的20%。相當于農民合作社的80%成員是農民自己。
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是1-50個自然人做股東。股份有限公司則需要2人以上做股東。有限公司的責任是有限的。
3、加入退出的規定不同
農民合作社是加入自由,退出自由。而且辦理中不收取任何費用。在營業執照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做多種范圍的工作,如種植中可以有作物種植、苗圃、農產品銷售等。但是如果是種植就不能和養殖放在一起了,加工也是專一合作社。
有限公司的股東加入時是經過備案的,不能隨便退出,只是轉讓股權。
其實,對于合作社來講,更注重的是服務功能,盡可能地將成員的生產成本降下來,將農產品產量搞上去,將農產品價格搞上來,目的是使成員在最低成本的前提下得到最大的收益。而對有限公司來說,服務是其中一方面,通過服務進行有嘗收費,也要將商品銷售轉化成利潤,是以贏利為目的。兩者區別是有限公司更趨向于市場化,而合作社更趨向于農產品降本增效,變向提高農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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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個體工商戶,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區別嗎?
什么是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是指生產資料屬于私人所有,主要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所得歸個體勞動者自已支配的一種經濟形式。個體工商戶有個人經營、家庭經營與個人合伙經營三種組織形式。由于個體工商戶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不具備法人資格。個體工商戶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進行登記注冊。
個體工商戶和有限公司的區別是怎樣的?
1、債務上的區別。 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相應責任。個體工商戶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2、稅收區別。最主要的區別就是:個體戶一般是稅務機關根據其所在位置、規模、員工人數、銷售商品等等來估算你的銷售額,然后再給定稅。不論當月的收入多少,有無收入都要按定稅金額來交稅。而有限公司則是要求企業必須核算健全,要有帳,交稅也是根據企業自己申報的收入來交稅,有收入就交沒有就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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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是屬于民營的吧?還是私營?
有限責任公司,既可以看成民營也可以看成私營。
1、私營企業定義: 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2、民營企業定義: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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